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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江西省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研究、传承、传播基地的通知
2020/9/25 19:34:15本站原创
各有关市级非遗基地:
文旅厅下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基地申报、认定、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遗保护载体建设,促进非遗项目有效传承与合理利用,推动非遗产保护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现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开展申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研究、传承、传播基地。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切实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表栏目认真填写,内容做到全面、简要、真实。每个申报对象同时提交反映申报单位和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传播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10张。图片应在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照,注明著作权人、手机号,以及照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
请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纸制申报材料(含其他说明该企业、单位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及电子版(U盘或光盘)报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申报材料可登录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官网www.jdzfy.com.cn下载。
联系人:余康
联系电话:0798-8201939
电子邮箱:jdzfyzx@163.com
地址:景德镇市昌南大道98号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圆形厅三楼
附件:
1.补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汇总表
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
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
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
5.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表
文旅厅下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基地申报、认定、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遗保护载体建设,促进非遗项目有效传承与合理利用,推动非遗产保护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现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开展申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研究、传承、传播基地。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切实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申报推荐表栏目认真填写,内容做到全面、简要、真实。每个申报对象同时提交反映申报单位和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传播活动的视频资料和图片10张。图片应在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照,注明著作权人、手机号,以及照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
请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纸制申报材料(含其他说明该企业、单位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及电子版(U盘或光盘)报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申报材料可登录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官网www.jdzfy.com.cn下载。
联系人:余康
联系电话:0798-8201939
电子邮箱:jdzfyzx@163.com
地址:景德镇市昌南大道98号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圆形厅三楼
附件:
1.补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汇总表
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表
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
4.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表
5.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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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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